宋城演艺: 控股股东仍持有40.84%股份, 未涉及“卖公司”行为
金融界2月24日消息,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宋城演艺提问:董秘你好,公司经营多年,演艺事业稳定,然而公司只会增发股票,大股东减持股份,即使公司账户有大量的现金,也几乎从未进行回购,公司是否存在卖公司行为?
公司回答表示: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每年分红,未来将继续结合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制定积极稳定的分红方案。公司2015年增发系基于业务发展需要;大股东增减持系其合法权利,截止目前,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40.84%的股份,持股比例较高,完全不存在“卖公司”的行为;回购股份需要结合宏观环境和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